我就知道有人會說我事後諸葛
但拿這個就要求改善路燈是荒謬的事情
我只是說出多數人的開車習慣,我以前也是這樣的,不單開車,連騎車也是
下雨、起霧、晚上視線不良...都是假設前方道路平坦的情況下去判斷該開多快
我想很多人應該都會同意就算十字路口都沒車,你綠燈也要稍微看一下兩側來車
那麼國道上依照情況放慢速度為什麼就不同意了?
當然我也不是說真的照作就一定不會出事,只是增加自己的反應時間而已
不能控制水泥管會不會掉到面前,至少能夠控制給自己多少反應時間不是嗎?
但實際上大多數我們的駕駛習慣都是在賭命
不然大家不會對晚上躺在馬路上是很危險這件事情有共識
這例子沒看影片不清楚發生情形,只能說對向車道比較倒楣
東西砸過來出事、這是天災,東西放在那邊自己撞上去、這叫人禍(有人丟、有人撞)
有人提到開太慢會被追撞,那是開慢的錯還是追撞的錯?
不就是因為追撞的沒做到該做的才撞上來嗎?
國道上只要前方一片黑、當然可以開遠光燈
貼別人車後面前方就不是一片黑、除非他沒開大燈
開多慢當然是自己看情況,如果你覺得車燈最多照射20米,又何必開100?這不是賭命?

我想如果這個例子換成一個富少開跑車時速300,在黑暗中靠著別人著車屁股燈來飆車
然後撞上水泥管葛屁,我想大家都會按我讚了,不過該說的還是要說,注意一點沒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