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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出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41
已經有人說要修法了.

國外類似的案例.
必須"造成生活上實際的困擾"才能成立的.

不是有人罵了你一句
你不爽 就可以告的.

台灣立法粗糙.
就沒想以這樣的法律標準.
真的有人整天想告來告去的話.
會增加多少司法的工作量.

提告是人民的權利.
你告了 警察就會受理.
警察找到人 移送法院就會開庭.

然後 原告 被告
在法院看看對方是圓的還是扁的.
誰住的比較遠 車馬費花的比較多?
住比較近的 就算贏了是嗎?

這樣很好玩嗎?
舊 2013-02-23, 02:40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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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出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