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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出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41
資料收一收.
去派出所報案啊.

告是一定告的成.
這是法律給你的權利.
結果就很難說了.

可能警察就會叫你們和解.
或是偵查庭開一開.
檢察官叫你們去和解. 或是不起訴處分.

"人身攻擊".
在網路上 必須"指名道姓"(也就是你的真實姓名是公開的.)才會成立.

如果法官採用這個見解.
基本上 你是沒有什麼可以告的.

spplkk2003是誰.......只有你自己知道.
真正罪名會成立的案子.
是有講出對方姓名 或是在對方的部落格上.
在論壇上 沒人知道帳號代表的是誰.
所以罪名應該是不成立的.

當然啦.
你也有機會 遇到亂判的法官.
台灣的司法 本來就像月亮一樣. 初一十五不一樣.
舊 2013-02-23, 01:5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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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出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