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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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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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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5
引用:
作者Kisha2
請問抓衣服是什麼罪?
強制?


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但是算告訴乃論

但是前面強破停車,用這一條如何
刑法第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上法院不一定勝訴,但是Impreza 車主提出這一條來告,可以讓檢察官和法官陪小鴨車主玩,自己又不用出面,Impreza 車主無風險,小鴨車主有敗訴之風險,以刑逼民最好方法
     
      
舊 2013-02-21, 11:0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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