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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
*停權中*
 
于謙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引用:
作者XElem
老實說:偶實在難以明白∼為何有人不能接受『國家賠償』的觀念....

今天:連道路缺陷等,致使百姓傷害∼都能申請『國家賠償』了
何以:
以下施政,政府公務員如同奸商幫凶 & 對勞落井下石∼卻不能比照辦理??
PS:
除了相關機關應負起賠償那些勞工責任之外,那些失職的公務員∼更應追究責任吧....??

歷來:
政府長年縱容奸商惡行,犧牲勞工最基本權益∼到底是誰該出面負責!?

PS:不知是否有熟悉法律的人,能夠代為解惑∼甘溫啦....


事務官都是按章程辦事,解決問題的人,當是我們選出來那個人,只有他有權力跳過條條規規,解

民於倒懸...明明我們國家遇到的整個面的問題(經濟與貧富不均),而他卻只去關切一個點的

問題(酒駕),我真想把他找出來檢查一下腦袋是不是有洞



站長對不起,不是我要踩線,實在是太氣人了...

 

 
     
      
舊 2013-02-06, 09:46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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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