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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ucmwsky
其實我覺得22k沒有啥好苛刻的。

披露責任制,以及不給加班費、苛扣薪資比較重要。
成立無加班費責任制網站披露我覺得會比較有警示效果。

簡單說就是不守勞基法的.......錢跟假少給都算,順便看政府要怎麼處理
舊 2013-02-01, 04:52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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