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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
Silent Member
 
亞斯蘭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2
您的住址: 哪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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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抱歉用錯字 !

當然你可以這樣主張 !
但成不成立則必須由法官來判定 .



這不是主不主張
或著成不成立的問題

是法律效力的問題了...
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技術規範>技術規格、欄位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在世,難免出事。

[YOUTUBE]3EloEMyAWXA#![/YOUTUBE]
舊 2013-01-22, 10:57 AM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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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