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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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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twu2
實務上來說, 有班馬線的地點, 就算不是走在班馬線上, 也會被認定是走班馬線.
那是個小路口, 黃網線區域, 通常是給車子走的, 一般行人來說, 不會直接走那兒, 而是由兩旁通過 (也就是你所說的雙黃線).

以出事前的錄影來看, 看的出來小女孩的位置並不會偏離太遠.

更何況.... 出事地點是路肩, 對 "重型機車" 來說, 是沒有路權的. 沒路權的車去撞到人再去說對方也沒路權, 所以責任都在對方, 似乎也說不過去.

今天他拿"行人穿越"出來說嘴,
但你忘了嗎?他發過幾篇路肩路肩路肩路肩路肩的?
發了一大堆路肩文後,
來看看這篇,
貨車停車下來後讓小女生走,
結果騎士從"路肩"超車撞上,
這時他反而把焦點放在行人穿越,
你們還沒看清他嗎?不過就只是一個為了爭辯而爭辯貨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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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3-01-22, 10:41 AM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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