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青春的肉體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16
引用:
作者 tombear

我看是你搞不清楚..
1.自己都說出答案了..沒做核保動作怎麼幫你投保?
在你沒付款之前保單是不會生效的..商人不會做貼錢陪本的生意,說明白點跟本就是還 沒幫你保
2.你標題那二個字才是今天討論的重點(法律的問題)
3.網路或電話行銷在台灣都是算很站在消費者這邊了,都有固定天數猶豫期
不滿意退貨即可
4.下次如果只要取暖要先說一下..大家就說..秀秀..好可憐喔...就好了,ok?


從一開始我就是詢問他們是不是已經投保了

我是有哭爹喊娘的要你同情我嗎?

前面幾位都懂我想確認的是什麼事情,就只有你一個在酸我ㄝ..

還是我的標題太聳動,讓你不得不這麼嚴肅的糾正我?


謝謝你前面幾點的提醒啦,但是講話真的可以不用這麼酸

這裡又不是 Mobile01 不用這樣尻過來尻過去的啦

好啦,我前面幾句還是有尻了一下,歹勢啦...




引用:
作者永遠之傳說
不知道問就好了,亂下標題PO文您不怕麻煩上身喔?

既然叫行銷人員寄資料給您,他當然是寄保單內容及條款給您(就是保單說明),
不然是要寄什麼??

審閱期文件是金管會要求的,意思就是給客戶詳細看保單內容及條款的時間,規定最少要有三天以上的審閱期,之後才可以要求簽約。

在台灣保單一律為紙本而且要本人親簽,上面會有保戶的詳細資料及保險項目,沒聽過有用PDF檔案形式的。
哈哈,不用這麼嚴肅好嗎~
舊 2013-01-17, 04:46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青春的肉體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