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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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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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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誰跟你說的 ?

毀損是毀棄損壞 , 只要有 "故意" 之要件 , 就構成毀損罪 .
不是全毀不能使用才有毀損罪的問題 .
不要亂給不對的資訊 , 以免讓人誤解而犯罪 .



一)刑法354條毀損器物罪的構成要件為:
1.毀棄:指毀滅物之本體,使其永久喪失或消滅。
2.損壞:指對物之本體為損害或破壞,使其外形或性質較原本不良。
3.致令不堪使用:指以毀棄、損壞以外的方式,足使物體嚴重減損或喪失效果之行為。

以上行為還需要以「故意犯」者為限。
舊 2013-01-12, 03:0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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