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相信~
台灣人會逃的招數比天還高

這種只有請調查局當重大經濟犯處理才能遏止
個人遇過的是 :
禮品公司 --->營業公司 100萬 買禮品------------->送基金會(捐公益團體可全額扣抵)
<----(實付50萬)----- > <--(可扣底100萬營所稅)-->(有免費東西可以拿)
金錢豹叫10個小姐,剩下50萬大家分一分
鬼島有錢人會玩的把戲 比各位想象中多太多
還有~現在大家知道 為什麼開公司跟有錢人
都很喜歡弄個基金會了巴
上面夢到的....還是曝光度極高的某個人名義傷殘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