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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貪官 起訴就賞最高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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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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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2
引用:
作者
hohopa
你忘了,一個羅波走了還會補一個..所以假設真如你說的四千萬,後面新補進來的還是會繼續領..而前面這個可能幹沒幾年就先領了200萬..
我沒忘啊, 那是從貪官的觀點去計算的, 你所說的貪官會因此而賺到就絕對不會成立了.
且四千萬給一個貪官讓他持續魚肉鄉民所附出的代價, 絕對比給一個好官來得貴得多多.
而且要是真能讓行賄人受益, 對貪官會有殺雞儆候的效果, 實際國庫的支出會越來越少,越來越小...
重點是這制度一開始就封殺了這種可行性, 所以從根本就是在玩假的
2012-12-24, 12:0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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