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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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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42
引用:
作者Million
你所說的國庫賠翻的錢不就是給檢舉人(行賄人)賺翻, 管他檢舉人(行賄人)是不是朋友, 貪官都要倒大楣啦!

何況國庫那有賠翻? 一個貪官一生到老死從國家領的薪俸高達四千萬, 扣掉兩百萬,
國家最多還可賺三千八百萬呢, 這還是沒加計貪官所污掉的金額呢


所以是國家賺翻而不是賠翻啦!

結果他們竟然故意找個不是理由的藉口把這絕妙好計給堵死了

沒了行賄人的檢舉, 鬼才知道貪官有污錢咧

這制度擺明了一開始就是要玩假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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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一個羅波走了還會補一個..所以假設真如你說的四千萬,後面新補進來的還是會繼續領..而前面這個可能幹沒幾年就先領了200萬..
舊 2012-12-24, 11:5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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