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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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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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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hopa
看不懂?
就是自導自演,自己貪汙個1000元好了,找朋友檢舉,賺200萬....
若不管案件大小都賠1/5,
這樣國庫會賠翻

這很簡單啊,定個最高上限就好了。本來以為說像陳啟祥這樣就可以領到了....

自己貪污不划算,會定罪官位也沒了。行賄者這樣做才有利可圖
舊 2012-12-24, 10:48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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