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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27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9
引用:
作者newfire
明知是酒駕了還不呼叫同僚攔捕
還持續跟拍四分鐘
這種員警行為怎麼能不記過處分?
他的長官出來講一切依法,
這種說法實在不配警察這個身份


那警察沒追到人如何證明酒駕.
酒駕能夠隨口說說就開單的嗎.
有錄影存證
那就公怖服眾.
不要每次開單沒憑據.
只有一切依法.空口假話.

在台北街道
4分鐘20次違規.
叫人去大馬路實際演練一次.
怎麼辦到的.
準備騎過幾條街.彎過幾條路.
讓我們的警察開車跟著逆向玩看看.
他行.我還真佩服他能喝酒這樣騎車.或跟拍.
 
舊 2012-12-17, 10:33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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