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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合約的期限是完工期限,可不是施工期限,包商也敢給月薪,可是那些工人如果給月薪,就會有很多問題。
第一、薪水不能入銀行帳戶,因為工人欠一堆卡債,會被強制扣錢。
第二、本來是包吃包住包煙包酒包檳樃,月薪就都沒有了。
第三、如果不請假就不來上班,然後扣薪,那連22K/M都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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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問題都會出來。


你都知道這些問題,那為何要年輕人犧牲各種權利,來接受這種低薪高風險的工作?

如果制度好,有充分的職前訓練、風險管控,合理的薪資待遇,今天還會是小貓兩三
隻來應徵嗎?
     
      
舊 2012-12-07, 12:25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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