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ockji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909
引用:
作者Earstorm-2
的確要先了解朋友, 也要了解朋友最親的人, 或者說也要讓對方了解你.

有一次看在某個人的面子上先出貨, 結果對方壓著款項避不出面, 對我而言背信就不用講情面.

直接找討債的過去處理, 我當場看盯著對方上郵局.

也不是找他主管, 就是找他一個人, 自於他怎麼回去交代是他的事情.

此事一過有在合作的就知道我答應的事情會盡力處理好, 該拿的我也會不會客氣.

合約與否都一樣, 講好了就要做到.

不然我就會選擇以金錢換取時間, 把彼此債務了一了.



之前遇過的狀況
我借A~1000
A借B~1000

跟A討1000時
我那A友臉不紅氣不喘說:B欠我(A)1000~就B直接給你收了...

真是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外加古人有云~借錢出去,就不要想著拿回來....
舊 2012-12-01, 07:35 PM #7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ckji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