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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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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被撿屍」女後悔去夜店 色男性侵被訴

2012年11月08日17:00



何姓男子(20歲)今年3月30日晚上與連姓友人到北市夜店狂歡,灌醉2名當天認識的女子,直到凌晨見2女不勝酒力,再與連男搭計程車,將2女帶回連男家中。

何男在車上不但先對其中一名女子襲胸,抵達連男家中,何再將另名女子拖進房內反鎖,強脫女子衣褲,女子因酒醉無力抵抗,遭性侵得逞,隔天清晨才被叫醒,回家後因下體疼痛、出血,驚覺遭性侵,憤而與遭襲胸的友人報案。

雖何男不認性侵,但因被害女子下體驗出何男DNA,且事發後不斷向友人哭訴想自殺,後悔不該去夜店;另名遭摸胸的被害人也傳「出事了,就救我」的簡訊給友人,檢方因而認定何男分別對2女性騷、性侵,將他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21108/151068
到處都有李宗瑞,愛泡夜店我只能說活該.
就這樣被人家給開苞了.
舊 2012-11-08, 05:15 PM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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