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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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級黑豬肉
(之前)
是會很幹,這邊也一樣。但是這個小孩衝出前並沒有死角問題。救護車也不在急救狀態,剛過了一個垂直馬路,本來就該慢行。我完全看不出來有任何必要去幫救護車講話。該男童父母是有責任,但是不代表救護車就沒責任。
(之後)
當然,這邊我還是認為男童的錯誤比較大,應該把責任歸屬在男童的父母。不過不代表救護車就應該完全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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ㄠ很大喔,從”該男童父母是有責任”,變成”男童的錯誤比較大,應該把責任歸屬在男童的父母。”
好啦,大家不要再理他了,
他說的沒錯,司機有責任,司機如果沒超速,只有道義責任。此人主張”沒超速不等於沒有危險駕駛”及”沒超速不等於專心開車”,想請問他當時在車上,有看到嗎?
對,除非男童方面有辦法舉證司機危險駕駛(或不專心駕駛)或是直接舉證司機超速!
但是從畫面上大家都有看到機車減速並向左閃了,不是嗎?(二段影片將成為此案重要事證)
若車子沒超速(若交通事件裁決所證實的話)+有減速+有閃避動作。
我相信法官會不敢亂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