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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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ompt
依據影片
很明顯就是閃躲外加減速了吧
不然小孩早被撞飛了
家長跟小真的要負擔完全的責任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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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阿魯米
標題下錯了,有注意喔! 而且也閃到對向車道了
所以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官大人是用不上了
"你怎麼開那麼快啦" <----第一個反應就是這種話
還想問他當時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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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救護車只減速煞車保持原向車道而不閃躲跨越雙黃線變換至對向車道,其實那個男童應該只會成為類似大陸跑步哥的奔跑小男孩?救護車駕駛為何會選擇閃躲至對向車道,而不是選擇閃躲至原向車道右側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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