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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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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強制險的用意在於保護無辜的第三者,但我覺得其他善意駕駛分擔的金額不宜太大。

這險的設計應該是政府直接賠償第三者,然後由政府出面跟肇事者追討賠償金額。(代位求償)

這樣受害者不需要跟肇事者求償(通常也拿不到,有時連肇事者都找不到),而政府追討率高的話,強制險的金額也不會太高。

強制險的保額和費率,有政府規定監督。無肇事紀錄的話,強制險的保費會打折,反之會增加。

真要搞,健保局也該跳進來代位求償醫療費。

政府追討的效率高不高,是個大問題。
舊 2012-10-01, 03:3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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