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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亂入一下
你講的有道理

所以下單的買家要求償時
就要檢附證據
證明他真的是因為借款來轉帳
產生了利息費用
因此賣家要賠償損失(一天的利息)

至於信用卡下單的
別想了
銀行下個月才會請款
根本不會有損失





不對, 商家的錯誤或者不實行為, 應該是要受到處分, 甚至包括禁止使用網路平台銷售
不該把對商家的懲罰, 轉換成下單者的利益
這是兩碼子事





嚴格說起來, 股票也是可以違約交割. 比方說你不小心下單變成1000張 (原本只想買1000股), 沒有錢交割, 法院也不會把你家查封拍賣掉拿去買股票, 頂多就是讓你幾年內不能再交易 (忘了細節, 要去查查).

做錯事可以被處罰, 但是這跟要不要圖利對方, 是兩碼子事.

你越講越得我心.

不過,好像是抄我#5的概念?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92&postcount=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有的業者可能不是疏忽,而是故意的.

但不管業者是疏忽還是故意的,我都認為那些明知價錢不合理,卻還要求一定要出貨的行為,真的是得理不饒人.
如果業者是故意的,合理處罰業者(不是規定要出貨)是應該的;
如果業者是疏乎,那些人就是趁火打劫.

問題就是,如何判斷業者是故意的還是疏忽?
若法律規定業者一定要出貨,那真的是跟勒索沒甚麼兩樣了.

試想,就算業者沒出貨,消費者損失了什麼?
損失了只是網路上,下訂單的時間而已吧.

你說業者騙個資嗎?
那也是法律要處罰他,而不是規定要出貨,讓你得到非常不合理的利益.
     
      
舊 2012-09-16, 11:59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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