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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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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引用:
作者moneyball
所以現在的法律等於告訴業者,你只有一次機會把標價標對. 你假如一次沒做好, 我可不管你是疏忽或是任何合理理由, 你他媽的(加強語氣,請見諒)就是要給我出貨, 我可不管那些下單的人是要利用你的疏忽趁火打劫還是甚麼,反正你就給我出貨就對了.

這樣合理嗎?


股票網路下單,疏忽掛錯價的損失,可沒人會理你阿。
都是買賣系統,都是疏忽,一個哭哭沒事,一個哭到跳樓沒人會理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舊 2012-09-16, 11:33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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