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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bal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orakim
> 為甚麼這些購物網站不在網站上加上類似 " 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本訂單之權利,所有訂單只有在本公司確認後才成立 " 之類的字眼

很簡單
因為這個被限制不能加入,加入也是無效條款 (這條無效其他還有效)


所以現在的法律等於告訴業者,你只有一次機會把標價標對. 你假如一次沒做好, 我可不管你是疏忽或是任何合理理由, 你他媽的(加強語氣,請見諒)就是要給我出貨, 我可不管那些下單的人是要利用你的疏忽趁火打劫還是甚麼,反正你就給我出貨就對了.

這樣合理嗎?
舊 2012-09-16, 11:26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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