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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DX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FBI.
p2p特性,n個部份之一,並非完整檔案,而且重點就在這,如果辦案人員用p2p軟件辦案抓的同時,辦案人員自己必須先散布才能看到其他散布者,請問該當何罪?

就好像辦案人員可以抓煙毒犯,但是絕對不能自己四處販毒喂人,再去抓買他毒品的煙毒犯,這是個人看法


不太對
你這個例子比較像是 警察自己製作seed且放出..讓別人來抓
如果是警察看到網路上有一個類似的seed連上確認後再抓人 個人認為沒問題
用****的例子說明好了
警察不可以散佈說 我要援交 然後去釣那一些意圖要援交的人
但是可以看到有人要援交的訊息 假冒要交易 約出來逮人
舊 2012-09-09, 07:10 AM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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