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三爽抄襲官司,蘋果贏了,網友討論,靈異又刪文了!
瀏覽單個文章
oScARS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引用:
作者
weirock
所以設計的時候~
只要上下左右前面~只要其中一個設計的比較不一樣
就能不算抄了~這樣嗎~
而且除了正面外S2跟F700是完全不一樣
自家的設計風格無法自承一脈
事實上市面很多手機, 真的就是上下左右前後一個地方不一樣
也是活的好好的, 三星真的算是差異大的, 就我看起來LG和聯想抄更大...
現在我看根本是告不告的問題而已吧
2012-09-07, 09:44 AM #
553
oScARSh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ScARSh
查詢oScARSh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ScARSh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