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三爽抄襲官司,蘋果贏了,網友討論,靈異又刪文了!
瀏覽單個文章
nawtequaliz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引用:
作者
weirock
所以設計的時候~
只要上下左右前面~只要其中一個設計的比較不一樣
就能不算抄了~這樣嗎~
而且除了正面外S2跟F700是完全不一樣
自家的設計風格無法自承一脈
說實話,你們的討論太專業了,
我實在插不上話。
不過,我覺得這應該看專利是否有對這個「不一樣」的地方也在專利描述的範圍之內。
如果沒有描述,那應該就屬於不一樣的產品,自然不算侵權。
這樣說不知道對不對,
有錯請指正
2012-09-07, 09:27 AM #
551
nawtequalize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nawtequalizer
查詢nawtequalize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nawtequalize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