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紹興師爺
黑豬先生一直堅持要專利權人指控的侵權物,才能成為先前技藝審查的內容
假如你能把他帶回去再教育,我會很感謝你
基本上你不是專利律師,也沒有相關理工背景,更沒有實務經驗
在美國像你這樣是沒辦法接專利訴訟業務
你確定你了解美國專利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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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說過不了解專利,不過嘛美國訴訟法應該比一般鄉民了解, 至少不會拿中華民國專利法出來議論美國法律.
我之前已經承認了我對專利不了解,所以另外一位要我判斷專利有效性的問題我就說不予置評了.
重點是閣下花這麼大功夫到底是要說明什麼? 你在另一串有關疆域領土的說要台灣政府認清現實, 可是你自己怎麼就認不清現實呢?
就算向一堆鄉民證明了美國專利制度不合理, 蘋果勝訴完全是主場優勢或是陪審團惡搞,so what?
美國訴訟法基本上還是公平的,這些程序上的問題都可以在有效時間內提出動議.
台灣市場跟美國市場哪個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