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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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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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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weirock
是不是傻傻的不清楚啦
不過這些事情好像都被包在「民眾服務」裡面
不出去做的話...被民眾幹的機會很高
去是一定要去!但以往都不是消防隊員自己下去處理。

以前是這樣:
勤務中心先通知台電派員到場
消防人員先趕到現場圍警戒區,隔離危險物品。
剩下就等台電來接手...這樣應該是沒有致死的危險。
     
      
舊 2012-09-05, 07:58 PM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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