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別再做義工了!
瀏覽單個文章
passer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
Andrew95
志工全稱為志願服務工作者。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三條的定義,志願服務係指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由上列定義,可歸納出志願服務工作有四項特性:
1. 出於自由意志。
2. 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
3. 服務範圍限於公共事務及社會公益事項。
4. 輔助性服務。
什麼叫無限上綱? 自由意志是沒錯, 但排擠正常工作機會是事實.
2012-09-03, 11:55 AM #
10
passerx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passerx
查詢passerx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passerx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