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versk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Toluba
另外,2001年影片裡面的縮放方式
其實跟iOS裡面的不太一樣
一個是邊框的縮放,可是內容還是一樣
一個是內容的縮放,文字圖片會放大縮小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蘋果勝訴的原因之一?


我的看法和你不同。
三菱展示的是一台可以辨認兩指捏掐動作的裝置。
而這個兩指捏掐動作的輸入要對應到什麼輸出,
就看個別程式要怎麼設定。就像買了一個有拇指鍵
的滑鼠,這個拇指鍵你可以設定成回到上一頁,也
可以設定成關掉現在的分頁一樣。

以三菱同一個 multitouch demo 的其它功能來說,
下圖兩指同時繪圖是用黑色,

如果有人把兩指繪圖改用紅色,宣稱是他的發明,
就像你說的兩指捏掐動作的反應不一樣,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辨認兩指捏掐動作為輸入不是新的發明,
將螢幕某區域放大縮小來看也不是新的發明,
將兩個先前技藝串在一起可以視為一個新的發明嗎?

carage 您可不可以就美國的專利法給大家解說一下。
舊 2012-08-31, 11:31 AM #3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