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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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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Rainwen

說到這我個人就很好奇,美國的法律有規定陪審團成員在該案中要有相關的專業知識,
否則不能擔任嗎?還是說隨機找誰就是誰,還不能拒絕當?

如果說法規沒有要求陪審團素質,那會有不專業的判決也是正常的吧~
只能要求重審或什麼的......


是隨機挑選的,只要有在當地登記投票權就有機會被抽到.
被抽到可以延期一次,通常是延半年或一年, 不能拒絕...
不過被抽到只是做為陪審團候選人,所以通常被抽到的人數是實際陪審團所需人數的2倍以上然後由雙方律師篩選.
要躲jury duty的人其實都知道一般來說越中庸理性的越容易被留下來,所以想裝死就要故意走極端刻意表現出有很大歧見, 然後被另外一方律師刷下來.
很多華人圈內都會傳授的招數. 華人移民的另外一招是假裝英文很破.
     
      
舊 2012-08-31, 10:17 A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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