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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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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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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發明人也可以選擇公開發明將其變成公眾財,讓世人「都」受益,
就像過期的專利一樣,
不是只有將發明申請為專利一條路而已。
蘋果的作法就是把公眾財佔為己有,不準其它人使用。


要扣道德的大帽子嗎?那叫三星先捐個百億美金給非洲難民,我就會稱讚三星的,
不過三星雇用童工的事該先解決吧!
舊 2012-08-30, 01:32 PM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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