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air
這訴訟案告的是舊機種,不是現在的機種
況且根本沒有像到靠北這種事
即便Google原生系統也不會像Apple一樣在桌面擺一堆app,
而是延續WM時代出現的spb shell,在桌面擺widget
跟Apple像到靠北的就只有Touchwiz,以及被告的那幾支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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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沒說iOS和android的介面問題
而是指這些
US 7,469,381(滾動回彈效果)、
US 7,844,915(雙指開合縮放)、
US 7,864,163(雙點擊縮放)、
US D618,677(iPhone 外觀設計專利)、
US D593,087(iPhone 外觀設計專利)、
US D604,305(iOS 主畫面設計專利)、
US D504,889(iPad 外觀設計專利)。
前3項已經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用了
主機說像iphone像ipad的廠商可多了, moto, acer, asus, sony, LG 全都下水
主畫面, 下面一個快捷列, 中間一堆APP , 上面一條訊息列, 大家像不像?
apple還很大方的在iOS 5加了一個推播功能, 這不是android 2.X早就有的東西? 像不像
這也告的成, 我只能說法官大概是用猜拳來執行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