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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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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蠻有趣的
英國是samsung贏
美國是apple贏

就我的觀點看
現在每一支智慧型手機/平板, 為了不要讓消費者重復學習不同的操作方式
已經像到靠北了

這種白痴都看得出來這根本已經變成跑步游泳你做他也做的情況
還需要法官給個交代?

現在打這個官司可能不是為了錢,不是為了名
單純只是要鞏固2邊的佔有市場罷了
舊 2012-08-26, 06:55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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