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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行為觸犯了甚麼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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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
太離譜
cu-tQUuKezA&feature
這樣犯了甚麼罪?
刑法339-1條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引用:
作者
andy2000a
那店家把機器調到難抓
算不算詐欺
算
所以後來娃娃機才設有「保證取物價」的規定, 早期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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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12-08-25, 11:57 AM #
12
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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