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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e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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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8
引用:
作者FBI.
我想應該不會娶正房,因為娶了後果代價太大,被訴請離婚會賠很大(香港是一半財產)....到不如就不要娶 瞎搞胡搞最多就幾億,而不是幾百億的代價..


有一種東西叫婚前協議
這種等級的豪門都會要求簽
舊 2012-08-20, 12:20 AM #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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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ev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