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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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善政:期待中華電有誠意釋出最後一哩
引用:
電信法修法在即,新增列的「管道共用」和「功能分離」被視為中華電信條款,引發爭議。
政務委員張善政認為,為了促進競爭並衡量現實情況,必須讓中華電信透過管道共用來釋出最後一哩,
若中華電信抗拒,不落實管道共用,才會動用功能分離的處分手段。
中華電信主張其他固網業者也有建設網路的責任,政府不應要求民營化的中華電信釋出私有財產,
張善政不贊成其他業者現在花時間金錢去挖馬路、鋪網路,「代價太高,是資源的浪費,也是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張善政希望中華電信不要只是反對,可以主動提出如何釋出最後一哩、確保其他業者可以公平競爭,
只要中華電信有誠意、有創意,仍有機會調整修法條文的文字與強度。
管道共用是否真的有助於釋出最後一哩?
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昌認為,重點不在管道開放,
而是中華電信以外的業者根本無心建設,
當初申請執照時,每家業者都承諾要建設,
但十幾年來擺爛不作為,政府卻要中華電信釋出管道,擺明圖利其他業者,
「政府應該先跟人民交代,當初說好的承諾呢?」
吳世昌說,若其他電信業者不能挖馬路,為何有線電視業者可以從零開始?
M台灣計畫和台北市下水道管道都開放了,其他業者卻無動於衷?
若業者不建設,既無淘汰機制又無罰責,卻要懲罰民營化的中華電信,
分明是假促進競爭之名、行「政府幫業者擦屁股」之實。
試問若中華電被迫釋出管道空間,但其他業者仍自行佈線,
中華電市占率降不下來,這時是要用功能分離來拆解中華電?
還是應相對懲罰「只享權利、不盡義務」的其他業者?草案中完全不見配套措施。
再者,當所有業者使用共同管道、共同線路、共同價格時,難道不是聯合壟斷?
果真如此,民眾又怎能期待聯合壟斷的業者提供更優質更便宜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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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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