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avid_lin
因為這時開兩個都要吃單.....
|
頭很大應該會被開下面這一條(依照01那邊的說法,還有刑法第304條),機車會被開什麼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被吃案的話,也許會開這一條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