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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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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那你是用眼睛親眼確認過
你母校的小學弟們現在仍然是在操場一堆學生活動的狀態下
恣意揮擊將球打得老遠囉
如果在學長及教練的帶領下還是如此,那社團真的收一收算了
不過如果是你個人的想像,那對你的這些小學弟來說未免太不公平了
你23年前被砸以及諸位網友 po 的憾事
是因為沒人教該怎麼正確、安全的玩棒球
棒球很危險我也知道,我最嚴重的曾被整個擊中眼睛過
血是用噴的,當下失明一陣子視力才恢復,眼皮縫了近十針
五天後拆了線,還是去練球
其他部位也是小傷勢不斷,因為知道危險所以能節制
也比各位討厭那些球技不怎麼樣,卻一副屌的要命的小屁孩
因為這些人,讓規矩打球的人承受不可承受之重
10年前棒球社成立,終於有人教導學生在不危及到旁人的狀態下練球
社團時間利用既有的場地做些簡易的的訓練
頂多只能傳傳球、跑跑壘.....做做戰術模擬
他們也說了是假日沒人時才會做打擊練...


老話一句
操場
原本就不是適合進行棒球運動的場所
這點不會因為您不斷為棒球隊員進行"合理的行為辯護"而有任何改變
因為
"合理的行為辯護"並不能抵銷掉"無法預測的風險"
不管操場上有沒有其他使用者,這個前提都不應有變

校方既然有以校規規定
那棒球隊應該做的是尋求校方幫助,尋找真正合適的場地練習,或是加裝周全的防護設施(當然校方能否提供幫助不得而知,那不是本串討論重點)
而不是訴諸媒體,試圖把本來就有爭議的場地活動給就地合理化
如果連正確的訴求都不了解
那如您所說
這個社團或球隊,就乾脆解散算了

就像是
政府既然規定危險駕駛的罰則
那甩尾愛好者就不能以"我們會注意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或是"沒有人時才會進行"為理由
訴求在山道上從事甩尾運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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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舊 2012-07-29, 10:56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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