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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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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emmy
這一篇的討論,還沒有脫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的規範。對交通部而言,根本沒有人在這篇中爭取路權;但對於台北以外的地方政府而言,就真的是有人在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廢除第二線車道禁行機車的違法規定!

騎車在外,我常常違反地方政府的規定,但我遵守交通部的規定!

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沒錯啊
因為交通部的禁行機車設置相關規範寫了一大堆準則。
但是最後給地方政府很大的裁量權........前面那一大段準則瞬間變成廢話。
因為地方政府都只看最後那一項...........
舊 2012-07-21, 05:20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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