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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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ennycat
依照新聞內容來簡短的講
一台車違規停在機車專用道造成機車必須變換車道通行,後面才會有事故的發生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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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去年才看到類似的新聞
一台貨車違規停放在路邊的機車停車格內
然後有一台忘了什麼車似乎是為了閃避這台貨車
結果造成車禍, 這台違規停車的貨車被判要負過失責任
其實我個人覺得, 違規停機車格只違反了停車的規定
那個地方能劃停車格, 表示就是給人停車用的
把車禍原因歸咎為貨車不當停車
這跟汽車占用機車道差太遠了
結論就是, 過失歸屬, 跟你遇到的法官是誰比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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