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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其實我是主張:

如果重機車認為自己速度夠快, 夠格上得了高速公路..
那我也認為一般機車能超過60Km, 通通都可以上去...

你可以擴權我怎不行?
以後高速公路乾脆隔一條機車專用道就可以了...
其實這些重機車騎士應該會少了一半樂趣...
因為不能在汽車陣裡穿縮, 把汽車踩在腳底....

你要最大程度主張自己權利, 不管有沒有真正必要性,
或這樣做會有何不良後果...
那誰都有權這麼做!

要玩要耍無賴, 要抬槓, 要說什麼都是自己該有的, 誰不會?
舊 2012-07-17, 06:1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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