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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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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建議大家在討論之前,先看看內政部營建署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在2.2.4專用車道這段,有提到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的標準寬度:單一機車道寬不宜小於1.5 公尺。多機車道之車道總寬不宜小於2.5 公尺。實體分隔或獨立設置之機車道寬度不宜小於2.5 公尺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0980803106.pdf

很明顯的,這條車道有沒有違法自己的規定?
舊 2012-07-16, 08:2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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