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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bo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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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0
若依這張表的話,確實應該推廣大眾運輸

不過很多人只愛嘴上支持大眾運輸 ,確希望捷運出口跟公車站牌在家街角才願搭乘,

依營建署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步行容忍距離在800M以內(步行10分鐘)

不過依觀察台灣人實際上卻遠小於此值(估計500M內,約兩個公車站牌距離),

要是遇到最近這種氣候距離又更短了

這也跟台灣長久以來忽視人行空間跟把法定騎樓空間拿來做個人用途有關~~
舊 2012-07-12, 02:4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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