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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8
還好啦
還有更扯的,目前看來是環保署跟檢理站聯合包庇業者

首先
1.既然是無動力可以在路上跑,為何還發給他車牌
2.該車就是一體成形,有輪胎有引擎,在路上狂噴黑煙
3.該車(其實很多啦)前後並無環保署所說的前2後3『XX-XXX』
車牌



引用:
親愛的檢舉人您好:

  感謝您協助本署檢舉烏賊車,但是依據我國監理單位對於汽、機車車牌代碼之分配原則(可參考http://www.thb.gov.tw/main_04_06_02_body.htm#二十六),車牌代碼為前2後2(如您欲檢舉之『 **-** 』,)之車種分類係屬於「營業拖車」或「自用拖車」。另依據交通部頒佈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拖車:指由汽車牽引,其本身並無動力之車;……。」故您所檢舉之車號係為拖車之車牌號碼,並非牽引該拖車引擎車輛之汽車車牌號碼,而本署烏賊車檢舉網站係針對具有動力行駛之車輛車牌號碼進行檢舉,此為您的檢舉一直無法成功之原因。

  由於拖車係由拖車頭汽車引擎牽引行駛,牽引之拖車頭並不一定固定牽引特定車牌號碼之拖車,因此若無當時牽引該拖車之拖車頭的車牌號碼,將無法針對真正造成污染之拖車頭排放黑煙行為予以後續處置,故您若要檢舉此類型烏賊車,請您記住拖車頭之車號(形式為前2後3『XX-XXX』,應記錄拖車頭前端車牌號碼或車門兩側之車牌號碼)。

  本署95年共受理39,667件民眾檢舉案件,顯示有越來越多的民眾熱心環保事務,相信該污染車輛終會被您或其他民眾所檢舉,再次感謝您協助檢舉烏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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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2-07-10, 09:2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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