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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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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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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心
正當防衛為針對不法的侵害,緊急避險是針對緊急的危害...

同樣都是法定的犯罪排除事由

就本例而言是以狗主人有沒有「授意」區分的啊,我想之前應該沒說錯吧。

結論都是可以抵抗就是了。
 
舊 2012-07-09, 12:26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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