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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安吾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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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ddesschi
要看情況吧,特別費+國務機要費不就是某人選上立刻除罪化還加碼
法律千萬條,要改自己橋

選上的那個已經三審無罪定讞,根本就不用怕。其它的不分那邊都一堆人很怕,於是共同修法除罪,不然就有個前副總統因貪小便宜用國務機要費買醬瓜而進去關。
舊 2012-07-06, 02:16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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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安吾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