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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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eferee_c
同樣的道理,假設目前外側混流的設計是危險的,為何內側也應該混流來製造危險的狀況?
PS:大多數的狀況下,外側有汽車公車須靠邊停車,所以不可能完全不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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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希望的是車速分流 , 車向分道不是嗎 ?
當你有轉彎 , 停靠 , 慢速的需要的時候 , 你就靠外側 .
當你要直行的時候 , 你就靠內側高速行駛 .
快速公路混流了五年 , 只有一件 a1 , 不是很清楚的說明了 .
再者 , 開放所有車道後 , 車輛密度不同 , 產生碰撞的機會大幅下降 ,
這是物理常識吧 . 而 現實例子中前面不是說了 , 當忠孝東路四段由兩個
禁行機車道變成一個 , 機車可行駛的車道由兩個變成三個 , 當地的事故
由 13 件變成 6 件 .
這些都是事實 ! 要寫幾次才有人願意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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