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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引用:
作者limaike.
我的解讀是

這因為是交通執法單位都逐漸「人性化」的關係

為什麼人性化,簡單來說,就是因為民眾一被抓到違規,不是找議員關說,就是弄到網路上還是找蘋果,想盡辦法把自己的違規弄成執法單位的顢頇或蠻橫

執法單位一天到晚被罵,主事者10個有9個沒睪丸,然後搞的基層執法人員無法獨立作業

抓了誰就是給自己找麻煩,不如不抓,上頭覺得數字漂亮應付高層,下面的少被上頭和民代壓,民眾愛怎麼駕駛就怎麼駕駛,大家皆大歡喜,如此而已

這個應該是原因之一而已
台北市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啟用以後,以前在公館水源市場天橋上偷拍機車行駛到"禁行機車"的條伯就不再出現了,公車專用道已經夠爛了,又不能拆,只好放任機車亂鑽,這種現象,符合麥克兄的解讀

還有一個原因是預算編列的問題
交通違規收入也被編入地方政府收入項目之一,編太多會被民代批跟人民搶錢
既然兩邊不討好,條伯執法當然是上頭規定的額度有達到就好了,太認真反而會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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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2-07-04, 04:5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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